中国特色扶贫经验案例5

        (3) 案例蒙古族社区产业扶贫项目的效果及相关评估
     
        本次共完成问卷114份,其中巴彦敖包60份,贵力斯台54份。但是问卷仍然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由于科右中旗产业扶贫项目在内容上的同质性,导致了基层蒙古族同胞对该问题的混淆理解,存在张冠李戴现象,而且所存在的基层项目稀缺性等问题,也使得答卷者的主观性回答存在可靠性问题,这是本报告讨论的前提。下面主要以问卷的主观性回答进行统计分析。
     
        a. 对项目实施机制的评估
     
        首先,当地蒙古族问卷人群声称“知道产业扶贫项目”的大约为1/3。就问卷来看,114份问卷中有37份(占问卷总数的32.46%)知道本村正在开展产业扶贫项目,其中巴彦敖包60份问卷中有30份(占巴彦敖包问卷数的50%),贵力斯台有54份问卷中有7份(占贵力斯台问卷数的12.96%),如图10-6。不过事实情况比较复杂,在巴彦敖包确实开展了一个养牛的产业扶贫项目,但回答时由于一些误导因素的存在,部分问卷所谓“知道产业扶贫项目”其实是把合作社或本村的其他扶贫工作与产业扶贫项目混淆的结果;而贵力斯台可以证实根本就没有开展过产业扶贫项目,答卷者把2008年宣传部厅局级定点帮扶项目误为产业扶贫项目(该项目内容是宣传部向部分贫困家庭提供羊只或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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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6 蒙古族问卷人群对“产业扶贫项目”的知晓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其次,当地蒙古族问卷人群声称“参加产业扶贫项目”的大约为1/4。114份问卷中有31份(占问卷总数的27.19%)回答参加过产业扶贫项目,其中巴彦敖包有24份(占巴彦敖包问卷数的40%),并有4份的问卷是“不知道本村开展产业扶贫项目但参加了项目”,贵力斯台7份(占贵力斯台问卷数的12.96%),如图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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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7 蒙古族问卷人群“参与产业扶贫项目”的比例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所以,关于产业扶贫项目在调研少数民族村中的认知混乱情况可见一斑。调研两个村中蒙古族村民基本上不了解产业扶贫项目是指什么,将其与一些其他扶贫工作完全混淆。比如在巴彦敖包的村民访谈时就有这样的情况:
     
        问:大姐,请问您参加了本嘎查开展的产业扶贫项目么?
     
        答:参加了,参加了。每到过年时,村里都会给我们家拿点面粉。
     
    ————2011年8月26日巴彦敖包蒙古族大姐2的访谈
     
    (蒙古族大姐2,姓名和年龄不详,汉化程度较高,已经基本不会蒙语)
     
        当然就问卷而言,对于未参加“产业扶贫项目”的理由,部分巴彦敖包答卷者(31份,占巴彦敖包未参加者86.11%)进行了回答,尽管表达方式略有不同,但总的来讲可以归纳为如图10-8的几个原因。其中,认为“不知道产业扶贫项目情况”因而没有参加的居多,还有较多村民认为自己资金不足,所以无法参与到产业扶贫项目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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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8 巴彦敖包嘎查蒙古族问卷人群中未参加产业扶贫项目者的主要理由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村落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图10-8 巴彦敖包嘎查蒙古族问卷人群中未参加产业扶贫项目者的主要理由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村落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总的来讲,巴彦敖包的产业扶贫项目和合作社等所存在的问题是比较清晰的。根据实际了解到的情况,当地无论是参加合作社(需要入股)还是参加养牛的产业扶贫项目(需要自己垫付以及买牛)都首先需要蒙古族参加家庭先拿出一笔钱来,这就注定了参加者必须是有足够积蓄的富裕家庭,真正的贫困家庭很难参与。
     
        第三,凡是“参加产业扶贫项目”的蒙古族家庭,无论是项目内容还是实施方案其意见都得到了征求。在产业扶贫项目内容的征求意见方面,114份问卷中有31份(占总问卷的27.19%)表示社区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征求过其意见,其中巴彦敖包为24份(占巴彦敖包问卷数的40%),贵力斯台为7份(占贵力斯台问卷数12.96%),如图10-9,其与“参加项目”答卷者是完全重合的,关于内容方面所有参加项目者的意见都得到了征求。而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方面与之完全一样,4份问卷中有31份(27.19%)声称征求过其意见,其中巴彦敖包为24份(40%),贵力斯台为7份(12.96%),答卷者完全重合。也就是说,只要参加了意见一定会得到征求。尽管仍然存在潜在统计口径问题,不过鉴于是否参加与意见征集是完全吻合的,因此认为“参加产业扶贫项目者的意见都得到了征集”的结论是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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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9 “产业扶贫项目”的选择和实施是否征求过蒙古族村民意见的反馈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第四, 当地蒙古族家庭“参加产业扶贫项目”的主要方式是合作经营。在参加产业扶贫项目的方式方面,对于31份参加者的情况,大部分参与产业扶贫项目的方式是合作经营,也有不少属于家庭经营的,如图10-1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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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10 蒙古族“产业扶贫项目”参加家庭的参加方式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在31份问卷中,有4份问卷同时选择了合作经营和雇工,其余均是单一选择。从统计情况看,合作经营是最主要的方式,其次是家庭经营。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贵力斯台的7份参加问卷全部是家庭经营,所以如果只看巴彦敖包的话,以家庭经营方式参与的情况并不多。巴彦敖包的合作经营和雇工两种方式出现频数高,这与当地合作社发展活跃有直接关系。而且由于问卷本来就存在不少回答者将参加合作社误为参加产业扶贫项目的扶贫情况,是导致合作经营频数较高的另一潜在原因。
     
           第五,当地蒙古族家庭“参加产业扶贫项目”的时间较为分散,绝大多数为近1年内才参加。在参加时间方面,由于存在很多问题实际比较复杂。对于巴彦敖包,同时涉及到养牛产业扶贫项目、土地流转和合作社等等,截止2011年8月的调研时间为止,24份参加家庭中有8份参加时间为半年,11份为1年,1份为1年半,2份为2年,2份为3年。对于贵力斯台,其没有开展过产业扶贫项目,实际主要涉及宣传部的厅局级定点帮扶等,除参加时间分别为2005年和2010年的各有1份外,其余5份都为2006年。
     
        第六,参加“产业扶贫项目”蒙古族家庭得到的实物、技术和服务支持均较少。如表10-11,对于巴彦敖包,24份参加者中有13份没有得到任何实物资助(占巴彦敖包问卷数的54.17%),5份得到了10~50亩不等的项目用地,3份得到了价值5000元的两头牛,另有2个家庭分别得到了2000和3000元的贴息贷款。而对于贵力斯台,7份参加者全部都得到的是价值1500元的农资。不过必须指出的是,贵力斯台的参加项目是彻底误导性的,巴彦敖包也存在合作社误导因素。而根据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巴彦敖包参加项目者无论是参加合作社还是产业扶贫项目都需要入股和配套垫付资金,这笔由蒙古族参加家庭承担的费用由于问卷问题设置因素,并不能得到体现,项目的实际物质资助力度存在夸大倾向。
     
    表10-11 两个嘎查“参加产业扶贫项目”蒙古族家庭得到的实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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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对于参加项目家庭获得的技术和服务方面的支持,见表10-12所示,大部分蒙古族家庭(90.32%)都声称获得了政策扶植,但在务实方面的技术和服务支持近八成家庭都没有获得。如果从更细致的角度考察,则贵力斯台的7份问卷全部只得到了政策扶植。
     

    表10-12 “产业扶贫项目”对蒙古族参与家庭的技术和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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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最后,总体上当地蒙古族问卷人群对“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机制是满意的。就项目实施机制的满意度而言,相关统计存在一定问题。31份蒙古族参加家庭都回答了相关问题,但同时还有5份“知道本村开展产业扶贫项目但未参加”的家庭填写了相关内容,另还有24份“不知道本村开展产业扶贫项目也没有参加”的家庭也填写了相关内容(后两者均来自巴彦敖包的问卷)。综合考虑后只采纳31份参加者和5份知道但未参加者的问卷进行统计,如表10-13和表10-14。就结果而言,总体上对“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机制是满意的,没有一份问卷选择过“不满意”。特别是在项目选择上,由于两个嘎查都是蒙古族社区,土地质量差,因此“产业扶贫项目”以牛或者土地及相关农资等形式操作,是符合当地蒙古族同胞需求的,好评率达到100%。不过客观的讲,由于当地项目稀缺,因此任何扶贫项目可能都会给予好评,也就是管理学上所经常讨论的“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满意,而非不满意”。
     

    表10-13 “参加产业扶贫项目” 蒙古族家庭的满意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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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表10-14 “知道但未参加产业扶贫项目” 蒙古族家庭的满意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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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b. 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估
     
        对于项目的实施效果,下面主要从两个层面上进行评估,首先是基于问卷相关内容的统计评价,但如前所述,答卷者对“产业扶贫项目”认识是混淆的, 包含有厅局级定点帮扶、土地流转和农机合作社等其他东西在内,相关统计存在部分失焦的,是下面讨论的前提。然后是针对巴彦敖包和贵力斯台情况的相关比较分析,这部分将主要以访谈和实地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尽管可能缺乏数据支持,但力求还原当地产业扶贫项目的本来面目。
     
        s 问卷评价
     
        对于“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共有31份问卷回答了相关问题(即31份参加者都做出了回答,未参加者没有进行评价)。但存在部分问卷没有回答相关具体内容的情况,如“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培育合作组织”两项。具体的评价结果见表10-15:
     

    表10-15 “项目参加家庭”关于产业扶贫项目效果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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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如表所示。可以看出,在统计上问卷人群的“满意程度”与“实施效果”之间是存在一定耦合的。如果这名答卷者认为“有效”,那么基本上他都会选择“满意”,其概率至少超过87.00%。所以基本上看“实施效果”就可以对“满意程度”做出大致判断,这也为下面简化讨论提供了一些便利。
     
        在“收入增加”方面总体评价较高,大多数蒙古族问卷家庭都认为其是有效的(77.42%),并且也较为满意(67.74%),出现的7份认为没有效果(22.58%)的全部为贵力斯台的问卷(即贵力斯台的那7份“参加者”),由于考虑到实际情况是贵力斯台其实并没有开展过产业扶贫项目,而且近年来当地居民收入增加缓慢,所以出现这种回答也是合理的。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收入增加的结论是基于答卷者自身主观认识获得的,并非真的意味着在客观上这些答卷者家庭收入由于产业扶贫项目增加了收入,这是因为存在着机会成本问题。如果蒙古族贫困人群留在嘎查内参加产业扶贫项目,就不得不因此放弃去外面打工或从事其他行业的机会。而机会成本问题并不能完全的在主观上被问卷人群认识到,只能通过客观比较分析,关于这个问题,深入的分析见总报告部分。
     
        在“项目获益”方面,总体评价是非常高的,96.77%的问卷认为其是有效的,并有90.32% 的受访者对其满意,仅有1份问卷(来自巴彦敖包)认为其是无效的。尽管可能存在误差,但由于各种扶贫项目都是能够多少为蒙古族贫困同胞提供些便利,因此其得分很高符合事实。此外,在“合作组织带动作用”方面评价较高,74.19%的受访者认为其有效,并且有64.52%的受访者对其是满意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出现的8份认为其“无效”的问卷中的7份是来自贵力斯台,这是因为贵力斯台基本上没有成形的合作社类组织,而巴彦敖包的合作社则发展较为良性并取得了很大成功。与之同样的道理,在“培育合作组织方面”也是12份认为“无效”(38.71%)的问卷中7份来自贵力斯台。而由于存在“产业扶贫项目”界定混淆和巴彦敖包本来就是合作社重点示范村的影响(巴彦敖包的各类合作社的建立先于产业扶贫项目),因此在培育合作组织方面的因果联系上是存在一些认识和理解差别的,这也是导致该项“有效”(58.06%)和“满意”(51.61%)偏低的重要原因。
     
        但在“提高生产技能”、“增加在地就业机会”和“龙头企业带动”方面则评价较低。其中特别是“龙头企业带动”方面,是全部项目中评价最低的,70.97%的问卷认为其是没有效果的,只有6.45%的受访者认为其有效并持满意态度。从实际了解的情况看,无论是巴彦敖包还是贵力斯台事实上都没有和任何龙头企业有合作,这是导致低评价的根本原因。“提高生产技能”方面的评价两极分化比较明显,认为有效果的受访者达到45.16%,认为无效的为54.84%。从实际考察中看,两地的扶贫项目基本上很少提供技术服务和技能培训(上面的统计也证实),所以主要是依靠农户自己摸索,这可能是导致两级分化评价的原因。而在“增加在地就业机会”方面,61.29%被访者认为没有效果,但对此持“不满意”态度的人员也较少(12.9%),其具体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总体上可能还是因为土地流转所解放的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而且本地的农牧业生产活动在形式上并不会因产业扶贫项目的有无而改变,因此“在地”的限制条件对于当地蒙古族家庭而言没有什么显著影响。
     
        s 巴彦敖包和贵力斯台产业扶贫项目问题的比较分析
     
        本次问卷调研所反映出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基层蒙古族村民根本就不清楚什么是“产业扶贫”,所以在回答问卷时表现出非常明显的混淆性。在巴彦敖包,答卷者基本上都是把嘎查中的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当作“产业扶贫”,而在贵力斯台,则是与宣传部厅局级定点帮扶项目混淆,这也就导致问卷的相关统计存在潜在的失焦问题。而相比之下,村干部在对产业扶贫的认识上要清楚的多,因此为了还原当地产业扶贫项目的原貌,下面将以村干部和部分村民的访谈为中心,进行两嘎查的比较分析。
     
        首先如前所述,实际情况是巴彦敖包有一个养牛的产业扶贫项目,而贵力斯台没有开展产业扶贫项目,这是由村干部亲口表述的:
     
        问:本嘎查的主要产业有哪些,规模如何?哪些纳入了产业扶贫项目?(注:该问题是村干部访谈提纲的固定问题)
     
        答:……根本谈不上产业,基本上现在还是半农半牧,就是养少量的牛羊,然后种点地……一般有畜户不是特困户。嘎查里现在差不多有大畜700头,小畜2000头。不过有的家里牲畜很多,有的家里就没有。种植方面粮食只有玉米,差不多一半吧?剩下一半是瓜子和豆类。我们这里一直没有被纳入产业扶贫项目,这些年一直没啥项目,就是前几年有过宣传部的那个。
     
    ————2011年8月25日贵力斯台嘎查达的访谈
     
     
     
        问:本嘎查的主要产业有哪些,规模如何?哪些纳入了产业扶贫项目?(注:该问题是村干部访谈提纲的固定问题)
     
        答:产业主要是养牛、羊、鸡,猪是刚开始养,现在最大就是50、60头。产业扶贫项目上的话,过去扶贫办有一个项目,已经得了50万,主要是用来建牛舍了。但因为钱不多,牛得自己买。
     
        问:这个项目现在收益怎么样?
     
        答:要说眼下还谈不上收益,要等牛下崽才能卖。而且钱太少,盖完牛舍就差不多都花完了,现在管理上没钱了。
        
        问:除了扶贫办的这个产业扶贫项目外,还有别的产业扶贫项目吗?
     
        答:开发办的产业扶贫项目刚刚申请,还没批下来。那个金额共84万,其中国家给60万,自治区给22万,盟里给2万。
     
        ————2011年8月26日巴彦敖包嘎查达的访谈
     
     
     
        关于贵力斯台根本没有开展产业扶贫项目这一点,在村民访谈中也得以验证:
     
        问:大叔,您听说过“产业扶贫”这个词么?
     
        答:听说过。
     
        问:您是从哪里听到的呢?
     
        答:电视上。
     
        问:哦~那咱们嘎查有没有开展产业扶贫项目?
     
        答:没有,肯定没有。
     
    ————2011年8月25日贵力斯台的蒙古族大叔3的访谈
     
        (蒙古族大叔3,姓名不详,55岁,高中文化,参过军,是贵力斯台社区问卷和访谈中少数汉语流利的蒙古族村民)
     
     
     
        通过这些访谈材料,已经可以很清楚的说明问题,不需要再过多解释。事实上,本次调研点的巴彦敖包和贵力斯台两个嘎查情况差别很大。巴彦敖包是一个示范村,总体基础设施和村民收入水平是较高的,大量项目也集聚在这里(并不仅仅是产业扶贫项目);但贵力斯台则恰恰相反,当地基础设施很差,村民收入水平很低,而且缺乏各种项目。事实上,由于中国扶贫存在将有限扶贫资源投向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比如示范村)的情况,现在已经基本形成了反向因果,条件越好的村越能拿到项目,条件越差的村就越难拿到项目。
     
        而尽管在纸面上,似乎存在一个“产业扶贫项目”运行机制,但这个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到底是如何执行的则要复杂的多。比如:
     
        问:本嘎查扶贫产业项目是如何确定的?(注:该问题是村干部访谈提纲的固定问题)
     
        答:扶贫办的那个50万元项目是本嘎查主动争取的……我们是先自己筹了50万,拿到项目后再返还的。
     
        追问:那您觉得为什么咱们嘎查最后能够拿到项目?
     
        巴彦敖包嘎查达:因为咱们嘎查有一定的基础,所以能发展产业。但让目前是刚解决温饱,所以还谈不上买牛的钱。不过不管怎么讲,必须有基础才能搞产业,没基础搞不了产业。
     
    ……
     
        问:本嘎查的产业扶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是否与外部其他嘎查庄、城镇有协作或矛盾?各方利益是如何协调的?(注:该问题是村干部访谈提纲的固定问题)
     
        答:要说就是有可能在争项目时产生矛盾。但本嘎查有基础设施,大家真想干事,所以能拿到项目。我们能拿到项目是由各方面条件因素决定,是客观的。上级领导会安抚其它没争到项目的嘎查。
     
    ————2011年8月26日巴彦敖包嘎查达的访谈
     
     
     
        毫无疑问,由于基层项目的稀缺性,导致在少数民族村落之间存在项目竞争,并进一步拉大少数民族社区间的发展差距,使扶贫瞄准性发生偏离。整个机制大概可以用如图10-11进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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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11 少数民族社区的“产业扶贫项目”竞争机制
     
        如图所示,导致基层产业扶贫项目出现竞争的根本原因就是项目稀缺。事实上无论是何种资源,只要是稀缺的,就会引起竞争。而一旦引起竞争,那么富裕少数民族社区凭借其能力上的竞争优势往往更加容易拿到项目,穷困少数民族社区因为其能力上的缺陷往往在这种项目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最终,项目所带来的发展机会落入竞争赢家的手中,这个赢家往往就是富裕少数民族社区,使其收入得到进一步发展。巴彦敖包和贵力斯台就呈现出非常明显的这种特征,相对富裕的巴彦敖包各种扶贫项目很多,但真正穷困的贵力斯台却基本上没什么项目。特别是,发展产业本来就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技术条件和抗风险能力,这就使得产业扶贫项目本身就会进一步助长竞争。
     
        作为稀缺性项目竞争的结果,必然是这个嘎查有项目,那个嘎查没项目,自然也就无法就产业项目运行内容及机制问题进行横向的比较。
     
        c. 产业扶贫项目对当地蒙古族社区的影响
     
        对于产业扶贫项目对当地蒙古族社区的影响方面,仍然是以问卷统计为主。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贵力斯台和巴彦敖包两个嘎查的蒙古族社区格局不同,贵力斯台全部是蒙古族,而且有相当比例的村民完全不懂汉语;但巴彦敖包则是汉蒙混居,且蒙古族人汉化程度很高,相当比例的村民已经不会蒙语只会汉语。所以两个社区村民的主观判断基准不同,并仍然存在前述的产业扶贫标准界定的混乱性,这是讨论的前提。具体各项评价统计见表10-16:
     
        如表,总体上很少出现“不好”的回答,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情况可能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当地村民根本无法分清什么是产业扶贫项目,所以是从本嘎查整体情况的角度回答的,而不是专指产业扶贫。需要指出的是,31份问卷中贵力斯台的 7份问卷中关于上述各项内容全部是“不清楚”,这也是导致整个问卷中,“不清楚”比例偏高的重要原因(因为贵力斯台根本就没有产业扶贫项目),如果扣除掉贵力斯台的7份问卷,则总体上“不好”和“不清楚”评价的比例都是很低的。
     

    表10-16 “项目参加家庭”关于产业扶贫项目对少数民族社区影响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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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对于具体内容方面,“基层组织建设”、“贫富差距”、“对贫困户的帮助”、“家庭关系”、“人际关系”和“生态环境”几项得到了半数以上“项目参加家庭”的好评。但从访谈了解到的情况看,这与了解到的情况略有差别。首先是“基层组织建设”(好评率51.61%),由于巴彦敖包产业扶贫项目等主要是围绕村委会,项目的理事长和会计等人都是在嘎查政府中兼职,所以实际情况是产业扶贫项目不会对基层组织建设产生什么影响。而在“贫富差距”(好评率51.61%)和“对贫困户帮助”(好评率58.06%)方面,实际情况是产业扶贫项目的高门槛已经使贫困家庭根本无法参加项目。在“生态环境”(好评率51.61%)上,由于巴彦敖包是示范村,开展过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因此评价较好(但这和产业扶贫项目是无关的)。从这些问题可以看到的出来,基本上答卷者都不是在专指产业扶贫项目。
     
        巴彦敖包“村民自治”、“妇女地位”和“民族关系”三项则只有大约35~42%的家庭给予好评。在“村民自治”(好评率41.94%)方面,巴彦敖包并不存在除村政府以外的村民自治组织,所以村民自治本身是无从谈起的。关于“妇女地位”(好评率35.48%),从嘎查达访谈了解到的情况是“不太好说”,基本上应该说项目对于妇女地位没有什么太大影响。至于“民族关系”(好评率38.71%),实际情况也是影响不大,最多如嘎查达所表示的那样“项目带动少数民族养牛羊”,仅此而已。
     
        而在“自我发展能力”和“文化保护”两项上则好评率较低,接近五成的受访者选择了“一般”。在“自我发展能力”(中评率48.39%)方面,由于巴彦敖包的产业扶贫项目和合作社都主要是靠当地村民自己摸索,得到的技术支持也比较有限。而在培训方面也不是非常重视,比如:
     
        问:上级部门是否提供了与产业扶贫项目相关的培训?这些培训是如何实施的?效果怎样?(注:该问题是村干部访谈提纲的固定问题)
     
        答:上级没有过培训。培训不需要吧?老百姓得实惠第一。
     
    ————2011年8月26日巴彦敖包嘎查达的访谈
     
        技术的缺乏也导致目前的产业扶贫项目成果不是很理想,失败的情况较多,而一旦失败,村民访谈表示“(欠的钱)会好几年还不完”。这是导致“自我发展能力”低评价的主要原因,只有29.03%的受访者给予了好评。而“文化保护”情况的好评率只有16.13%,巴彦敖包的蒙古族村民汉化程度很重,已经基本与汉族无异,传统习俗保留很少,这是导致低评价的原因,但这并不是产业扶贫项目引起的。
     
        事实上,由于蒙古族村民基本上无法区分什么是产业扶贫项目,而且产业扶贫项目涉及的家庭也较少,影响力很小,从访谈了解到的情况看,对于问卷中的大部分选项影响是微乎其微的,这使得几乎所有的答卷者都是在对嘎查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的,而非针对产业扶贫项目,当然这也使得相关统计存在缺陷。
     
        而对于“未参加项目家庭”从外部给予的相关评价,情况更为混乱,共计有29份“未参加家庭”填写了相关内容(全部为巴彦敖包,贵力斯台无人填写),但这29份问卷中,并非都是“知道‘产业扶贫项目’但没有参加”。知道但未参加者(共计10份),只有5份问卷回答了相关问题,其余24份问卷全部是“不知道‘产业扶贫项目’也没有参加”者回答的,该回答情况所表现出的对产业扶贫项目混淆性是非常明显的,这24份问卷所反映什么问题是如前所述,实际上是指本嘎查的整体情况。鉴于此,表10-17只提供了5份知道但未参加者的相关评价统计。
     
        如表,由于只有5份问卷,所以误差性等问题可能会比较明显,只出现了“好”和“不清楚”两个选择。由于是知道项目但未的参加家庭,所以对于一些问题在看法上是有所不同的。在“对贫困户帮助”和“家庭关系”上,5份问卷给予了一致好评(好评率100%)。而在“贫富差距”和“人际关系”上,也有80%的家庭给予了好评。上述四项与“参加家庭”的评价有一定的吻合性。但在“自我发展能力”上则与之略有不同,知道但未参加家庭超过半数给予正面评价(好评率60%),这与参加家庭的不同可能是一种“围城心理”导致的。而在“基层组织建设”和“妇女地位”上分别只有1份问卷给予了好评(好评20%)。最后,“村民自治”、“民族关系”、“文化保护”和“生态环境”上,5份问卷一致给予了“不清楚”评价。具体由于存在口径及问卷数量少等因素,就不再进行更细致的分析。
     

    表10-17 “知道项目但未参加家庭”关于“产业扶贫项目”对当地蒙古族社区影响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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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d. 影响产业扶贫实施效果的因素
     
        在影响产业扶贫实施效果的因素方面,问卷设置了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方面。114份问卷中,31份“参加产业扶贫项目”者均回答了相关问题(但有1份只回答了内部因素,而未回答外部因素),此外贵力斯台有13份未参加项目者也回答了问卷相关内容(但巴彦敖包没有类似情况,回答者都是“参加”者),也就是说累计有44份问卷回答了相关内容。不过显然这是存在潜在问题的,但为保证客观下面仍然以此口径进行相关统计,关于影响实施效果的外部因素统计结果见图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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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如图,由于问卷设置上存在排序要求,所以依次对其首位、次位和三位进行了分别统计。很明显,“自然条件恶劣”得到较多的认同,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贵力斯台的那20份问卷清一色的将其排在首位,是导致该项频数偏高的原因。“灾害频发”也是关注点之一,不过却并没有任何一份问卷将其排在首位,值得一提的是,将“自然条件恶劣”排在首位的26份问卷中,有20份同时将“灾害频发”排在次位,特别是贵力斯台的20 份问卷中有18份是这样的情况,因此“自然条件恶劣”和“灾害频发”之间存在较大的耦合性。接下来。“农田水利设施薄弱”是另一个关注重点,有13份问卷将其列在首位,而这全部来自巴彦敖包方面问卷的贡献。从实际了解到的情况看,关于这几个问题,贵力斯台和巴彦敖包的情况略有不同。在贵力斯台,农田土质较差,其土壤条件往往只能种植玉米等抗旱性较强的作物。而且技术落后也导致当地蒙古族同胞只能靠天吃饭,近年来科右中旗的气候因素进一步加重了这些问题,这是导致“自然条件恶劣”和“灾害频发”频数高的主要原因。但是由于之前几年的帮扶项目中提供了水浇地改造(即每家领到了一个水浇泵),使得农田水利设施方面问题并不明显,因此贵力斯台的问卷中尽管将“自然条件”列为首选,但“水利设施薄弱”因素影响不大。而巴彦敖包则是干旱和草场不足问题较为严重,而农田水源当地主要依靠打井,但目前嘎查南部的水井数量非常有限。这是巴彦敖包将“水利设施薄弱”普遍列在首位的原因。
     
        “道路交通不畅”也有一定的关注,但基本上都只将其列为第三位影响因素,其主要也来自贵力斯台方面的问卷。实际调研表明,贵力斯台嘎查目前尚未通水泥公路。其余的“销售渠道有限”、“价格波动”、“政策调整”、“能源缺乏”和“其他”也有少数家庭将其列为影响因素。“社会事件”则没有任何问卷提及。
     
        关于影响实施效果的内部因素统计结果见图10-13。如图所述,“资金不足及配套不足”是普遍反映的问题,44份问卷中有37份将其列在首位,达到84.09%,可见其已经得到了较为普遍的认同。无论是巴彦敖包还是贵力斯台,都反映出资金的制约因素。在巴彦敖包主要问题是项目资金不足,使得不少项目难以正常运行。而在贵力斯台,由于当地高利贷和欠债问题严重,银行和信用社根本不愿意提供资金,实在缺钱了必须要嘎查达到苏木政府去打保票申请,阻力很大。其次是“劳动技能不足”,尽管受关注度是第二位,但与“资金不足及配套不足”相比则有显著的差距。关于劳动技能问题,目前确实出现了牲畜在养殖中死亡的问题,但在巴彦敖包和贵力斯台,培训的力度和对培训的重视都不足,这可能是导致问卷者对其关注的主要。此外,“土地资源限制”、“合作组织培育不足”和“劳动力缺失”也得到了部分家庭的关注,这些因素基本上反映了具体家庭所面临的问题。而“文化价值冲突”、“资源分配不公”、“村民积极性不高”和“其他”则分别只有1个家庭将其列为影响因素,“干部能力不足”则无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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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13 影响“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效果的内部因素
     
        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蒙古族社区的调研问卷统计计算
     
        所以基本情况大概如上所述,对于在外因方面,由于两个社区的客观条件,蒙古族同胞在答卷时有着较为明显的侧重区别。但在内因方法则都主要集中在资金不足及配套不足方面。这个道理也比较简单,资金约束是少数民族社区所面临的普遍问题,但资金同时又是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是无法替代的,因此各种发展问题往往都会最终归咎于资金问题。
     
        在问卷以外,就本次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民族因素对于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效果的影响是比较有限的。由于科右中旗是一个蒙古族占据绝对多数的地区,所以同样作为蒙古族社区的巴彦敖包和贵力斯台在当地反而没有民族的独特性问题。 而且由于当地蒙古族村民汉化程度很高,弃牧从农的时间很长,在现时点几乎看不出在生产方式上与汉族地区农村的差别。唯一存在民族因素影响的地方在于当地从事农耕的蒙古族村民有较强的畜牧业发展意愿,但是就现时点而言大部分蒙古族贫困家庭其实都没有牲畜,只是有这种意愿(贵力斯台非常明显)。从巴彦敖包的养牛产业扶贫项目来看,由于该嘎查草场资源严重不足,在客观上根本无法支持传统的蒙古族游牧生产方式,所以目前采用的是圈养方式,未来可能还需要采用秸秆处理技术解决饲料问题。就巴彦敖包村民访谈了解到的情况看,大部分从事养殖的村民都是采用圈养方式。而传统蒙古族的畜牧知识集中在游牧方面,就圈养而言适用性较为有限,目前从事养殖的不少蒙古族村民生产技能不高,牲畜在养殖的过程中死亡的情况并不鲜见。因此,基本上没有观察到民族因素对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产生什么影响,相反项目所表现的问题更多的是产业扶贫项目所普遍存在的共性非民族因素。
     
        而对于关注较多的农牧交错带问题,两个调研少数民族社区的问题表现却是非常明显的。由于科右中旗是清末才开始开垦进行农耕的,目前正处于农业和牧业并存的夹缝中,在这两方面都存在缺陷。在贵力斯台,当地的草场资源较为丰富,承载力较强,但是由于长期从事农耕,当地的牲畜数量反而较少,并集中在少数蒙古族家庭手中;而作为农耕的基础,该社区的土质却并不理想的。搞畜牧有草但没钱买牲畜,搞农耕土质不行是贵力斯台产业发展困境的现实写照。而在巴彦敖包,当第草场资源严重不足,养殖只能走圈养的道路,成本高而且有较强的技术要求;而在农耕方面,该社区的主要问题是南部灌溉设施不足,需要打更多的井。也就是说,对于巴彦敖包而言无论是养殖业还是种植业的成本都较高,发展产业的抗风险力和潜在竞争力都存在问题。可见,农牧交错带的自然条件因素对于这两个蒙古族社区的产业发展影响是实质性的,直接决定了产业发展的难度,制约了产业扶贫的效能。
     
        3.案例蒙古族社区产业扶贫项目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如前所述,科右中旗的产业扶贫项目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各种客观因素的存在,使得目前产业扶贫项目的不可避免的存在目标偏离等现实问题,这导致产业扶贫的实际效果有所下降,未来应当予以注意。
     
        (1)  案例蒙古族社区产业扶贫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研究和分析,科右中旗的产业扶贫项目所表现出的问题总的来讲可以归结为下面三大方面,即定位模糊、产业风险和机制缺陷,这三个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相互作用相互加强,进一步降低了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而由于科右中旗部分地区的农牧业条件和劳动力质量也不甚理想,在与产业扶贫项目的问题耦合后也导致了一些新问题的产生。
     
        a. 产业扶贫的定位较为模糊,导致整体上对其缺乏明确认识,独立存在的意义淡化。
     
        从总体上讲,产业扶贫定位模糊是科右中旗的产业扶贫项目所表现出来的突出现象。在旗扶贫办提供的《访谈提纲》和《数据材料》中证明,当地的产业扶贫项目主要内容是中低产田改造、买羊、打井和建畜舍等等,尽管这些工作确实满足了贫困农牧民的需求,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但当地其他扶贫项目的工作内容与之是基本重叠的,而即使是作为重叠内容的扶贫项目,产业扶贫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也并无突出之处,这就使产业扶贫项目的存在意义被淡化,甚至让人产生不如将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入其他扶贫项目减少管理成本提高使用效率的印象。
        
        而产业扶贫项目内容的模糊自然而然的就导致在基层少数民族社区从干部到农牧民都对其缺乏明确的认识。在两个嘎查基层领导干部的访谈中,对于产业扶贫的定位难以把握,只能以是否存在“产业扶贫项目”名目为区分标准;而对于扶贫目标的蒙古族贫困村民而言就更难区分什么是产业扶贫项目了。就本次调研而言,村民问卷方面几乎可以用“一团浆糊”形容,各类统计存在严重的混淆性和误导性。而这种认识的模糊性必然会阻碍产业扶贫项目的实际运行效果和监督,要求项目运行时各个单元能够协作无疑是非常困难的,进一步淡化了产业扶贫项目的存在价值。
     
        所以一方面产业扶贫项目的定位模糊会给研究分析带来较大阻力,各扶贫项目之间的张冠李戴只会导致误导性结论的产生,而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其会导致产业扶贫项目本身失去存在的意义。如果产业扶贫项目没有明确的定位和独立的内容,那么单独将其作为一种扶贫模式只会浪费有限的扶贫资源,降低实际扶贫的效果。但从更深层次的角度讲,这种定位模糊可能也是当地贫困人群需求的一种客观表现,是当前的产业扶贫项目不符合蒙古族贫困人群需求而不得不扭曲的结果,所以就现象本身而言并不能全盘否定。从访谈来看,这种给特定家庭几只羊、一点农资的做法是比较受欢迎的:
     
        问:您觉得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是集中起来交给嘎查政府搞大项目好,还是说像宣传部项目那样买羊分给村民好?
     
        贵力斯台嘎查达:给每家羊的效果肯定比给村政府集中运用效果要好。
     
    ————2011年8月25日贵力斯台嘎查达的访谈
     
     
     
        而在贵力斯台的村民访谈中,也发现当地蒙古族同胞的需求比较倾向于直接要羊只等实物。
     
        问:最后,请问您对产业扶贫工作还有什么建议么?
     
    (嘎查干部进行翻译)
     
        答:我想要羊。
     
    ————2011年8月25日贵力斯台蒙古族大姐D的访谈
        
    (蒙古族大姐D,姓名不详,年龄52岁,小学四年级文化水平,完全不会汉语)
     
     
     
        实际上讲,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为滞后的贫困蒙古族社区村民和干部而言,其基本上没有“产业”的概念。众所周知,产业(industries)一词来自工业(industry)的复数形式,所以产业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于贫困蒙古族社区而言,是过于超前的概念,无论在物质上还是意识上都还没有建立起基础。项目供给和实际需求的偏差,导致产业扶贫项目不得不扭曲内容,模糊定位。就现阶段而言,案例蒙古族村落中经济条件好的巴彦敖包可能已经部分的跨过发展产业的大门,而经济条件差的贵力斯台还处于以降低生产和收入风险为主要目标的阶段,家庭小规模式的实物支持更符合该社区蒙古族同胞需求。值得一提的是,有观点认为“家庭式小规模生产也是一种产业形式”,尽管这种思路可能存在产业概念不清的问题,但就现实情况而言可能是适用的。不过遗憾的是,在本次案例蒙古社区调研中,并没有就此观点直接观察到证据支持,所以只能暂且搁置,无法深入讨论。
     
        b. 产业扶贫项目存在发展风险,使贫困家庭在是否参加项目问题上非常谨慎,导致项目目标偏离。
     
        产业扶贫项目存在发展风险是案例蒙古族社区所表现出的另一个主要问题,习惯上,人们往往将目光放到产业发展的收益方面,而很少注意到产业发展所存在的风险问题。正如传统经济学观点那样,风险和收益是并存的,所以产业发展尽管为蒙古族村民增收提供了机遇,但同时也使得村民的收入安全面临挑战。
     
        本次调研的案例蒙古族社区处于农牧交错带,耕地质量不佳,贫困户的土地贫瘠和技术缺乏,目前仍未摆脱靠天吃饭的状态,不要说某些龙头企业所要求的绿色种植,其目前的传统种植作物也面临较大风险。以贵力斯台嘎查为例,大瓜是当地普遍种植的一种经济作物,其需要在较为干旱的环境中生长,过去几年气候一直较为干旱使得适合种植。但今年播种后却面临到雨水较为充沛,反而影响了收成这一问题。由于受限于土地和技术等客观条件,科右中旗的贫困户种植作物选择空间有限,气候的不可预测性加剧了从事种植的贫困户生产风险。因此,在访谈中也发现当地村民和基层干部有较强的转而从事畜牧业需求倾向:
     
        问:咱们嘎查除了种植粮食作物还有没有种植什么经济作物,收成怎么样?
     
        答:我们嘎查种了不少大瓜,这个东西适合旱地种植,这几年一直旱,所以都种的这个。去年(注:2010年)因为比较旱,大瓜收成就还行,但今年(注:2011年)雨水一多,全烂在地里了。
     
        问:那您觉得咱们嘎查以后打算发展什么呢?
     
        答:肯定是养牛羊么。蒙古族擅长畜牧,不擅长种地。
     
        ————2011年8月25日贵力斯台嘎查达的访谈
     
     
     
        事实上蒙古族在传统上就有较强的发展畜牧业倾向,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种与历史、文化和习俗交织在一起的畜牧情结。在这个不适合种植农耕的农牧交错带,清朝后期强行将蒙古族人由游牧改为定居农耕,不仅仅导致了当地蒙古族人心理上的失落,也是科右中旗贫困的根源。所以现在的实际问题就是在于客观条件是否能够支持畜牧业发展起来。就巴彦敖包和贵力斯台两个地方的调研情况看,当地的产业选择与客观条件的匹配性问题可能也部分的加重了产业发展风险。贵力斯台嘎查有较高的人均草场面积,达到人均35亩左右,有畜家庭大多较为富裕,但当地目前的贫困家庭主要都从事种植业,而恰恰当地的土壤质量较差,只适合种玉米等作物,所以在客观条件和社区内示范作用的带动下,无论是村民还是干部都有发展畜牧业的需求倾向。但苦于资金和投入压力,当地大部分贫困家庭都无力承担购买牛羊的费用,只能寄希望于政府提供(例如之前宣传部的定点帮扶),但政府帮扶是有限的,对于大多数家庭而言这种等待无疑将很漫长。所以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由于缺乏牛羊,当地的蒙古族贫困家庭仍然可能要主要依赖种植业。
     
        作为对比,巴彦敖包的人均草场面积只有不到1亩,但当地目前也在重点发展畜牧业(而且其就涉及到资金为50万人民币的产业扶贫项目),受限于草场资源,其不得不进行圈养发展,但圈养显然对畜舍和饲料有更高的要求。实际情况是50万的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主要都用于了圈舍的建设,而购牛主要依靠村民自筹资金。结果真正的贫困家庭很难凑出购牛的钱,参加项目的都是富裕家庭。草地的缺乏带来了圈养牛的饲料问题,当地也不得不考虑技术更为复杂和价格高昂的秸秆处理技术,这未来可能还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而这种高成本的圈养方式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利润空间太小,根据嘎查达的表述,过去两年的效益并不理想,在年末结算时还出现赔钱的情况。
     
        问:那咱们现在那个产业扶贫项目在设计的适合考没考虑到牛的销路问题?
     
        答:销路没问题,但是效益不好。去年养的牛就没挣钱,后来第二批养的牛到最后一算账还赔了。今年行不行还不知道。
     
        ————2011年8月26日巴彦敖包嘎查达的访谈
     
     
     
    这个问题在问卷和访谈中也得到了部分验证,有村民表示过去的项目参加者大多赔钱,而一旦因为养牛赔钱,可能会好几年还不过来。正是这个因素的存在,使得巴彦敖包的一些贫困户由于不具备抗风险的资本,在看到其他参加家庭赔钱后也不敢参与到项目中来。结果导致产业扶贫项目不仅仅在效益上存在问题,目标瞄准上也出现问题。
     
        所以,由于产业风险的存在,使得蒙古族贫困家庭必须权衡风险与收益,通常作为大多数抗风险能力弱而且负债已经处于风险状态的弱势群体,其不太可能是风险偏好者。所以贫困家庭在面临类似产业扶贫这样伴随风险的项目时必然是谨慎的,特别是在看到失败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时,会进一步降低参加项目的意愿,这一点在巴彦敖包村民访谈中得到多次印证:
     
        问:您知道咱们嘎查的产业扶贫项目吗?
     
        答:知道这个项目,但我没参加,看别人有参加的。这个东西只有有经验才能参加,大家不敢随便参加的。过去参加的结果都赔了。
     
        问:赔的家庭多么?
     
        答:头几年赔的多赚的少,最近可能有点好转。
     
        问:如果现在有产业扶贫项目,您打算参加吗?
     
        答:(笑)还是不敢。这个要是一年赔了很多年都还不过来。
     
        ————2011年8月26日巴彦敖包蒙古族大姐4的访谈
     
        (蒙古族大姐4,姓名和年龄不详,受教育水平不详,贫困户)
     
     
     
        所以简单的讲,产业发展是一个伴随风险的致富途径,对于蒙古族弱势群体而言在机制上就存在天生缺陷,使产业天生更容易吸引有一定资本并愿意冒风险的富裕家庭,而非真正意义的贫困家庭,也就是为所谓的目标偏离奠定基础。
     
        此外的一个问题就是劳动力解放与打工产业问题,当然目前其只能用打工经济形容,尚未达到产业化地步,但也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巴彦敖包的“合作社和土地流转使农村劳动力解放从而到外面从事打工增收”这一经验的可复制性可能仍然存疑,一方面是每亩600元的高价在其他地区的实现可能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就是从事打工也是要面临风险的。由于巴彦敖包的蒙古族汉化程度较高,语言障碍小,其打工风险相对要低;但贵力斯台的情况就更为复杂,当地大量人员不懂汉语而且文化程度较低,打工风险相对较高,在问卷和访谈中发现不少到外面打工的家庭都出现没拿到工钱的情况,甚至有家庭2010年把土地出租在外打工,结果没拿到工钱今年不得不回家继续种地的情况出现。所以打工产业尽管前景乐观,但真正实现良性发展还需要更多的支持性措施。
     
        鉴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存在,这里不想妄评各地的产业发展选择,但事实至少还是证明产业发展存在各种内外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参加者并不一定会受益。对于缺乏技术和资金支持,而且已经负债累累的贫困户而言,综合风险超出想象,强调产业发展可能反而会把贫困户这一弱势群体置于风险之中。而对于风险大的产业,必然就要求更大的投入用于抗风险。在产业扶贫项目本来就稀缺,且配套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可能会进一步加剧蒙古族不同村落社区间的争夺和摩擦。
     
        c. 产业扶贫项目存的机制缺陷,蒙古族贫困社区获得产业扶贫项目难度较大。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在前面讨论中所多次谈到的产业扶贫项目在运作上存在机制缺陷。巴彦敖包嘎查达的访谈证实,其产业扶贫项目是本嘎查村民首先自筹50万元投入,然后再得到项目资金的补偿。显然与扶贫是本末倒置的,高昂的金额首先就意味着当地要富裕到能够自筹出这笔钱。结果就是这样的项目运作方式必然有利于富裕社区和富裕家庭,而真正的穷人由于无法拿出钱而不得不被排斥在项目外。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稀缺项目资源竞争的必然结果。如前面的分析,在蒙古族社区间的项目竞争中,富裕社区肯定会处于竞争优势地位,而竞争问题的存在也给寻租提供操作空间,对于拥有资源的富裕社区而言就会更有利。
     
        由于竞争现象的存在,处于弱势地位的贫困社区与贫困家庭很容易被排斥在项目以外。作为扶贫项目示范村的巴彦敖包,其自身经济状况和基础设施确实要明显好于其他地区(问卷人群家庭的人均生产性收入甚至高于同年全国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参加项目者也都是富裕家庭。得到项目和富裕是一种互为因果相互加强的过程。
     
        甚至可以说,当地现行的产业扶贫项目已经沦为一般的产业发展项目,扶贫效能较为弱化。而除了产业扶贫项目本身,嘎查内协助产业发展的合作社情况也是类似的。
     
        问:当时咱们嘎查参加合作社的家庭都交了多少钱?
     
        答:老百姓入社每户要交4000元。
     
        ————2011年8月26日巴彦敖包嘎查达的访谈
     
     
     
        而除了项目稀缺所导致的竞争外,机制缺陷的另一个因素就是项目在政府的制定安排过程中存在偏差。除了中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面子工程”特点外,现实因素也导致上级政府更希望把项目交给有实力的社区。事实上必然要意识到,即使通过政府环节用资源堆砌在弱势少数民族社区中建立出一个产业体系,但在市场中其也要面临各方的竞争和压力,如果没有足够的基础和实力依然是很难生存的,产业发展天生需要的就是实力。除了产业扶贫项目本身的竞争以外,产业发展本身还处于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对于整体上处于竞争劣势的蒙古族人群而言,一旦在市场上失败就不但减贫没实现,项目资金也打水漂了。因此,选择有竞争力的社区和人群,是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结果,这些机制缺陷因素综合在一起,使产业在无形中成为了一种门槛,直接阻拦了蒙古族贫困人群的参与,而将发展的机会转向了有一定基础的社区和家庭。最终。产业扶贫必须面临一个两难的抉择,即发展产业和扶助穷人二者谁为中心的问题。
     
     
     
        d. 龙头企业需求与蒙古族贫困社区能力间存在落差,减弱了扶贫效能。
     
        本次实际调研的一些现象表明,科右中旗的龙头企业发展和扶贫问题是部分割裂的。对于得到政府支持的龙头企业,比如本次调研点的内蒙古二龙屯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其以小米为代表的绿色有机食品发展态势良好,目前也通过专业协会与科右中旗的大量农牧民有合作互惠关系,极大的带动了蒙古族村民的增收,未来的前景也非常美好。但在另一方面,这种以绿色种植业为特点的产业模式在科右中旗是否真的能够带动贫困户增收是值得推敲的。从总体上讲,科右中旗的土壤并不肥沃,沙化也较为严重,特别是近年来雨水不足(仅今年例外),所以蒙古族农户多以种植玉米为主(例如本次问卷和访谈的贵力斯台嘎查和巴彦敖包嘎查都是如此),而且往往必须上化肥打农药,否则很难保证产量。这就与二龙屯公司以小米为主的绿色种植业是存在一定矛盾的。因此,尽管二龙屯公司作为龙头企业发展态势良好,与科右中旗的大量农户都有广泛的协作关系,但显然其只能覆盖拥有相对优质土地的农户,那些缺乏优质土地的贫困户反而成为了其扶贫的盲点,本次问卷的两个社区就都没有和其有合作关系:
     
     
     
        问:请问咱们嘎查有没有和龙头企业有合作?(注:该问题是村干部访谈提纲的固定问题)
     
        答:没有。
     
        ————2011年8月25日贵力斯台嘎查达的访谈
     
     
     
        问:请问咱们嘎查有没有和龙头企业有合作?(注:该问题是村干部访谈提纲的固定问题)
     
        答:没有和龙头企业有合作,只有自己注册的合作社
     
        ————2011年8月26日巴彦敖包嘎查达的访谈
     
     
     
        所以很明显,二龙屯公司的需求是绿色种植农产品,其潜台词就是需要合作的蒙古族农户拥有可以不上化肥不打农药的优质土地,而恰恰拥有优质土地的蒙古族家庭一般都不是贫困家庭。相反,如果强行要求劣质土地额蒙古族农户以绿色方式种植农产品,其收成完全无法得到保障,反而会严重加剧这些家庭的收入风险。所以,这种龙头企业需求与蒙古族社区拥有能力的落差,直接导致双方很难发生交集,结果必然就是龙头企业扶贫效能的减弱。
     
        e. 缺乏民族特色和农牧交错带自然特点,限制了产业选择空间。
     
        正如在前面在科右中旗发展简史中所提到的那样,由于当地蒙古族早在清末就开始定居并逐渐与周边的汉族等其他民族交往,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当地的蒙古族已经基本丧失了传统蒙古族的一些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汉化非常明显。尽管科右中旗在尝试打造一些民族文化品牌,但是效果并不理想,而且这种品牌也只能是以当地城镇为依托的,很难与少数民族社区之间发生交集。
     
        事实上,就本次调研的巴彦敖包和贵力斯台两个嘎查而言,我们看到的现实是这两个蒙古族社区基本上没有什么民族特色,与汉族无异。首先来看巴彦敖包。巴彦敖包的蒙古族汉化非常严重,很多蒙古族村民已经连蒙语都不会说了,无论是访谈还是问卷都能反映这个问题。以问卷为例,巴彦敖包参与答卷的60位答卷村民中,只有26人(43.33%)能够流利的说蒙语,有19人(31.67%)完全不会说蒙语;而如果根据这60位答卷人所提供的家庭成员情况(含本人,共计235人的巴彦敖包村民信息),只有101人(42.98%)能流利的说蒙语,89人(37.87%)完全不会说蒙语。文字书写的情况更为糟糕,60位答卷村民中只有9人(15%)能够书写蒙语文字,39人(65%)完全不会写蒙语文字;而含家庭成员的全部235位村民中,只有31人(13.19%)能够书写,152人(64.68%)完全不会写蒙语文字。关于该蒙古族社区村民汉化的情况可见一斑,在蒙语的传承都面临困境的巴彦敖包,就更谈不上蒙古族的传统文化特色了。
     
        而作为对比在贵力斯台的情况就截然相反,当地蒙古族村民基本上不会说汉语,只有极少数的蒙古族村民能够听懂或读写汉语。54位答卷蒙古族村民只有9人能够熟练的说汉语(16.67%),4人(7.41%)能够熟练的写汉字。但是,较低的汉化程度也并不意味着文化传统得到保留:
     
        问:咱们嘎查这边有没有什么传统民族文化特色的东西?比如习俗或者物品什么的?
     
        答:……现在好像也没有什么了,倒是有民族服装,但是那个东西穿着不方便,而且贵,最多只有节日的时候可能穿穿,现在基本上没人穿。
     
        问:除了服装外还有什么别的吗?
     
        答:那可能就是还有点民歌了吧……
     
        ————2011年8月25日贵力斯台嘎查达的访谈
     
        所以不难看出,对于贵力斯台,本民族文化习俗已经基本退化,相反普遍较低的汉语水平反而还限制了当地蒙古族村民与外界的交往。事实上,由于科右中旗的蒙古族汉化时间较早,传统的一些习俗很难适应汉民族文化圈以及现代社会的生产生活要求,大部分已经消亡。甚至可以说,当地的蒙古族正在经历着全面汉化和本民族特色逐渐消亡的历史阶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缺乏文化资源,使得这些少数民族社区几乎是没有可能选择文化产业道路的。
     
        但是在另一方面,蒙古族在精神上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却并没有消失。由于长期的开垦,当地已经呈现明显的农牧交错带特点,由于土质的恶劣导致种植业发展困难,不少蒙古族本能的就将目光转向畜牧业。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已经介绍了这个问题,不少蒙古族村干部和村民都希望养殖,甚至如贵力斯台嘎查达所称的“蒙古族擅长畜牧,不擅长种地”。但是客观的讲,这可能也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情绪化的表现。当地的这些蒙古族村民实际上已经从事种植业许多个世代,一些传统的畜牧养殖能力已经逐渐丧失。从巴彦敖包了解到的情况看就部分的验证了这一点,牲畜在饲养过程中死亡的情况并不鲜见。因此即使真的让这些蒙古族村民大范围的进行畜牧养殖,生产风险并不会小(当然,当地大部分的贫困蒙古族家庭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是无法获得牛羊的)。所以当地蒙古族的一些传统思维仍然在主观的层面上影响着当地社区的发展道路选择倾向,从某种意义上讲,在思路上就局限了产业发展道路的选项。
     
        因此,作为处于农牧交错带的蒙古族社区而言,其所能选择的道路本身就是有限的。技术和各种资源的缺乏,使得在社区层面上也很难开展什么其他产业,只有种植业和畜牧业。在土壤情况不好,种植业面临阻力的情况下,畜牧业也自然而然的成为唯一的选择。简而言之,传统蒙古族思维方式在主观上的影响和农牧交错带自然条件约束在客观上的影响相互作用相互交织,使得就目前而言当地蒙古族社区眼前的产业路径基本上只有发展畜牧业一途。
     
        (2) 案例蒙古族社区产业扶贫项目问题的分析
     
        对于上面所出现的这几方面问题,从更深层次的角度看,其根本诱因是在于产业扶贫项目本身对贫困人群需求的认识偏差。目前的产业扶贫在政策和项目设计时并没有很好的顾及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在经济滞后的蒙古族社区强行嫁接现代化模式,结果只能是扭曲。
     
        以马斯洛为代表的传统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人的需要是层层递进的。尽管需要的等级顺序并非固定不变,但总体上仍然服从一定的趋势。对于相对处于弱势的穷人而言,其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和安全需要,只有在这些方面得到保障之后,才会有进一步向外发展的动力。所以产业扶贫项目应当尊重这种需要,而不是将能力建设以一种揠苗助长的形式进行。
     
        首先来看定位模糊的问题,尽管该问题和政府的项目制定计划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反过来其也反映出科右中旗广大贫困家庭的实际需求。在经济条件较差的贵力斯台,很多受访家庭的愿望就是直接以实物的形式要羊,这种需要一方面来源于村内富裕家庭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也真实反映了贫困家庭的一种家庭式自我发展需要。而贵力斯台村干部的访谈也表明,当地村干部也认为比起将资金交给政府集中运用,不如将其买羊分给村民更加有效。所以尽管产业扶贫项目确实如前所述,由于其重心在于买羊等方面导致其缺乏独立性,但也恰恰是符合贫困蒙古族社区和家庭的需要。所以扶贫项目是否以“产业扶贫项目”的名目出现反而并不重要,满足贫困户需要才是最重要的。因此,从干部到村民对其认识上的模糊是由客观条件所决定的,贫困地区首先要解决的并不是如何将一种混沌状态的经济模式以产业形式放大并明晰化,其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从无到有的问题,首先需要的是某种特定生产形式的生产资料以保障贫困家庭收入安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家庭为中心的小规模经济形态比起打造产业更具有价值。
     
        而巴彦敖包的情况则是需要层次理论的进一步表现。巴彦敖包由于基础设施较好,经济水平较高,其已经在总体上解决了安全需要(但当地部分贫困家庭可能仍然没有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从而抑制了其参加产业扶贫的动力),使得当地有进一步打造产业谋求长远发展的动力。在基本安全已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巴彦敖包的村干部和一般村民有敢于冒风险换取更高收益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当地的村干部就与贵力斯台的村干部做出了截然相反的回答:
     
        问:您觉得在产业扶贫资金的使用上,是集中起来交给嘎查政府或合作社搞大项目好,还是说分给每家每户的分给村民好?
     
        答:集中运用好。未来我们应该继续产业化和规模化,像氨化饲料和育肥牛育肥羊都要形成规模。现在就是缺钱,有钱买牛舍,没钱买牛。现在想贷点款太难了,老百姓把土地、房屋抵押都不行,人家就是不借给你。上级政府应该加大力度的支持,提供相应贷款,给钱干不好我们承担责任。
     
    ————2011年8月26日巴彦敖包嘎查达的访谈
     
        可见,巴彦敖包正在进入尝试打造产业的阶段,有打造产业的自身动力。在这种情况下,更加具有发展产业针对性的项目资金可能就会更加适合。当然,巴彦敖包毕竟是一个示范村,其情况好于大多数贫困嘎查,对于大多数的贫困区域和家庭而言,距离这种需要层次仍然有一段距离。
     
        综上所述,对于科右中旗两个蒙古族社区所反映出的产业扶贫项目实际状况,可以用如图10-14的形式进行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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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14 科右中旗案例蒙古族社区产业扶贫项目实际的运行逻辑机制
     
        也就是说,在面对风险时,贫困少数民族社区和相对富裕少数民族社区由于自身需要的不同,使得其会做出不同的反应。通常情况下,贫困的社区和人群往往是风险厌恶的,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降低目前风险,满足安全需要,是以保障生产能力为前提思考问题的(必如说贵力斯台的家庭大多是想以实物形式要羊,而巴彦敖包部分相对贫困家庭先自己在家小规模的养殖,积累经验后再考虑参加项目)。但对于安全需要已经满足,抗风险能力强的相对富裕社区和人群而言,他们所追求的是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条件,这是一种发展需要,为了达到这种目的是需要冒一定风险的,他们敢于冒风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承担风险。
     
        风险与收益永远是并存的,所以当引入产业扶贫项目时,两个社区和人群的态度是不同的。对于贫困社区和人群,他们会重点关注产业发展中所存在的风险,甚至产生惧怕心理。在这种情况下,产业扶贫项目如果坚持产业发展为中心的操作方式,就会与贫困人群的实际需求之间产生抵触,从而无法得到支持,因此产业扶贫项目在内容上只能向一般性的扶贫开发项目靠拢,优先保障生产能力,但这就会造成产业扶贫项目内容的扭曲,定位模糊化。但对于相对富裕社区和人群则正好相反,他们非常欢迎以资金和政策的形式来提供支持的产业扶贫项目,而相对于他们扩张型的发展需要,产业扶贫资金总是有限的(而且就上级政府而言还需要将其中一部分资金用于给贫困社区和人群买羊和农田改造,保障其生产安全,也就是上面所述的产业扶贫项目内容扭曲的部分),结果有发展产业意愿的富裕社区和人群又要面临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当然这里的另一个潜台词就是出现了扶贫目标偏离的现象,产业扶贫沦为给相对富裕社区和人群提供发展条件的一般性产业发展项目。
     
        因此,对于扶贫而言,在少数民族社区中产业方法是否适用,其理论性的分水岭标志就是贫困社区或家庭的安全需要是否得到满足。如果安全需要没有得到满足,那么其并不会有冒风险谋求高回报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贫困社区和家庭的需要仍然是以满足安全需要为中心的基本生产安全保障。只有当安全需要得到满足后,贫困社区或贫困户才有谋求高风险和高回报行为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一种明确的界定和针对性的资金运用才将是有意义的。
     
        所以总的来讲,调研表明在案例蒙古族社区,尽管基本的生理需要能够得到满足(即实现了温饱),但大部分仍然没有实现安全需要的满足,这是限制科右中旗农牧民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效果的根本原因。真正有发展产业的能力并有这个意愿的,只能是经济基础相对较好,安全需要基本得到满足的地区和家庭。解决贫困人口的安全需要,是产业扶贫能否真正有效的先决条件。
     
        (3)  案例蒙古族社区产业扶贫模式的思考
     
        通过本次的调研和研究分析,基本上对案例贫困社区的产业扶贫状况有了一定的把握。产业扶贫项目供给与蒙古族村落的项目需求之间,产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与贫困村落和人群的安全需要之间,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与贫困社区和人群的能力缺陷之间都形成了矛盾。这就使人们不得不思考一个更为深刻的命题,即“产业更适合于致富”。尽管这种思考可能有否定“产业扶贫”概念的嫌疑,但无论是理论机制还是现实门槛都不约而同的指向这样的方向。
     
        尽管从一个较高的层面上讲,通过能力建设使贫困蒙古族社区实现“自我造血”是扶贫开发的主旨,产业发展无疑是一种不二的选择。但这仍然要面临到另一个问题的挑战,即贫困蒙古族社区是否真的具有自我造血的条件。从客观的角度讲,能力建设是要分阶段一步一步稳步推进的,揠苗助长式的强行要求不具备自我造血条件的贫困社区和人群以产业的形式实现自我造血无疑是一种空谈,其结果只能是产业扶贫项目内容的扭曲和目标的偏离。
     
        所以真实的把握贫困蒙古族社区和人群的物质和意识条件,是扶贫政策能否被贯彻并取得效果的先决条件。反过来讲就是产业扶贫项目能否发挥应有的功效,需要目标社区和人群拥有能与之匹配的条件。对于案例社区的实际状况而言,目前要求大量背负沉重债务、安全需要尚未得到保证的贫困家庭实现产业化确实是过于激进的表现。但同时,案例社区中又确实有一部分农牧民已经具备了发展产业的能力和意识,这也是应当被注意到的。鉴于此,当地产业发展的问题应当从两个层次来看待和运行。
     
        一方面,对于安全需要未得到保证的蒙古族社区和家庭而言,首先应当解决其安全问题,然后再谈产业问题。以贵力斯台为例,当地大量家庭由于医疗等方面的经济压力,有严重的负债,而由于高利贷和收入能力的限制,这种负债只会越滚越大,甚至很多家庭已经陷入恶性借贷的漩涡。对于这种生存本身就处于风险状态的家庭而言,除非政府或者社会能够提供一种保障力缓解其安全风险,否则将其进一步置于项目争夺和产业发展的市场风险中只会适得其反。这种蒙古族社区和家庭的安全需要并不是产业本身所能够解决的,需要从其他途径入手。
     
        在另一方面,对于安全需要得到保证的蒙古族社区和家庭而言,应当鼓励其谋求产业发展。在巴彦敖包这种情况是较为明显的,尽管产业和市场是有风险的,但其部分家庭已经具备了这种抗风险能力,使得该社区进行产业化经营是有客观条件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或者社会需要提供的是一种推动力,使其通过产业发展走上致富的道路。对于他们而言,一个明确的产业发展道路和资金支持是更具有吸引力的。
     
        因此,比起目前的模糊的“产业扶贫”,清晰的“安全保障”和“产业推动”双层次措施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满足不同需要层次的需求。当然这种分化处理可能带来的第一个潜在问题就是贫富差距拉大,客观的讲,贫富差距拉大可能是增长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阶段性问题,而且根据库兹涅茨倒U曲线理论,这种贫富差距可能在一定阶段内还会扩大。但作为一种发展的阵痛而言,这种代价是值得的。只有让贫困社区的相对富裕者通过产业先发展起来,才存在贫困地区整体发展的可能,才有“涓滴效应”发生作用的可能。对于贫困社区而言,在现阶段强行追求均等公平反而会使其丧失发展的“机会之窗”。
     
        分化处理的另一个潜在问题就是先发优势导致的壁垒。即现在的相对富裕社区和人群通过产业发展更加富裕,并占据了本地区的话语权和经营权,使同一地区的贫困社区和人群更难发展类似途径的产业,甚至出现相对的阶级固化等现象出现。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可能没有更好的答案。但随着蒙古族贫困社区总体的发展,教育和社会投入的加强,相信就业渠道会越来越宽,未来会有更多的选择。
     
        就现阶段的案例蒙古族社区而言,必须迈出第一步,才有未来脱贫致富的可能。在这样的指导路径下,如何高效的运用有限的资金投入才是当地扶贫工作所真正应当思考的问题。所以,应当给相对弱势的社区和人群以安全保障,给相对富裕的社区和人群以产业发展空间,这就需要采用“安全保障”和“产业推动”双层次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从更深层次的角度讲,之所以需要采用这种双层次措施,一个核心的原因就是总体上讲案例蒙古族社区仍然处于最基本的简单生产阶段,还根本没有步入产业的门槛,只有少数富裕的家庭具备产业发展潜力而已。众所周知,产业是工业发展的结果,是一个集群概念,这也就是为什么其英文写法是工业的复数形式,产业本身就是城市现代部门发展的结果,其主体是企业。对于仍然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中国农村而言,是一个完全超前甚至脱离现实的概念。所以说在经济发展滞后的贫困蒙古族社区,谈论产业一词本身就是有待商榷的,很多情况下所谓产业所指的只是简单的家庭生产而已。
     
        通常,产业的发展和演进分为几个阶段,最初级的阶段是在出现同质型企业在地理空间上的集聚;第二个阶段是集聚的企业逐渐出现产业分工;第三个阶段是集聚的企业集群向外扩展。所以不难看出,谈论产业的一个前提是首先要出现大量的集聚企业。对于案例的蒙古族社区而言,目前只存在以村为单位的少量合作社,尚不存在企业。如果按照Gort和Klepper(1982)的引入、大量进入、稳定、淘汰和成熟的经典五阶段产业发展理论,案例贫困社区的实际发展水平可以说还尚未进入“引入阶段”。所以在经济发展水平滞后、人口只有千人左右的蒙古族社区谈论“产业”完全是一种空谈。
     
        严格的讲,在案例蒙古族社区,我们所讨论的其实整个都是“生产扶贫”而不是“产业扶贫”。这就是为什么需要首先解决贫困蒙古族家庭的生产安全问题,只有“安全保障”这个基本问题解决才谈得上“引入”产业,然后才能考虑产业扶贫。也因此,如果从产业的视角入手,在案例蒙古族社区要想引入产业,就需要让当地的富裕家庭先以产业的方式生产、组织,以企业或者类似企业的生产方式进行演化,使这些社区能够先迈入产业的大门,再谈论产业与扶贫的衔接性问题。鉴于此,对于富裕家庭应该采用“产业推动”的方式,当然这也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即“产业扶贫”到底是重视产业发展还是重视扶贫效能。因此,对于“产业扶贫”这个行为本身,就是要反思的。
     
        (4) 案例蒙古族社区的相关政策建议
     
        通过在案例蒙古族贫困社区的一系列针对产业扶贫项目的调研及后续分析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对当地的贫困格局和产业状况进行了把握,使得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成为可能。本研究认为,在案例蒙古族社区,未来的政策等支持性工作应当在以下方面予以注重:
     
        第一,重组当前的产业扶贫项目,调整工作内容,提高产业扶贫项目目标瞄准性。目前科右中旗案例蒙古族社区的产业扶贫项目并不是很理想,因此当地应当重新定位产业扶贫。在前面的分析中已经阐述了安全需要与产业发展需求之间所存在的耦合关系,根据这样的思路应当对于目前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内容重组。一方面,中低产田改造、养羊和打井等等目前被旗扶贫办归纳于“产业扶贫项目”的内容应该通过资金调配等方法与“整村推进”等其他扶贫开发项目整合,这样不但能提高这部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也能使“产业扶贫”从提供基本生产保障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对于保障功能剥离后的产业扶贫项目,将剩余的资金集中用做产业发展的风险资金使用,专款专用,将这笔产业发展资金集中投向有产业发展意愿也有一定基础实力,但资金存在短缺的蒙古族社区使用,减少在巴彦敖包所出现的要求村民自己先筹集垫付资金的情况出现。只有这种将目前的产业扶贫项目一分为二,才能提高项目的目标瞄准性,解决目前贫困社区和人群因为门槛太高不敢参加产业项目,而有能力的社区和人群又面临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窘境。
     
        第二,完善产业扶贫项目分配机制,引入社会组织,减小社区间的项目竞争。在前面的讨论中,谈到了项目稀缺所导致的竞争问题,只要存在竞争,那么最终项目肯定是更容易被有相对竞争优势的富裕社区和人群获得。因此,建立一套完善公开而且受到社会监督的项目分配机制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只有先建立一套项目分配机制,对不同层面的扶贫项目进行规则约束,才能减少不必要的社区间竞争行为。但是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在这个问题上完全依赖政府是不可取的。只要政府在项目分配过程中不受到应有监督,那么即使建立一套所谓的评价和分配机制,也不会解决社区间的项目争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竞争只是更为隐性而已。只要寻租空间本身不被消除,那么这种基于内部人的竞争只会更为恶劣,还不如完全公开的项目竞争。因此为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引入第三方的社会组织协助管理,在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以科学的评价方法分配项目,这是在资金有限、项目稀缺条件下的唯一途径。
     
        第三,推广土地流转,发展专业协会,推动生产方式的多维化和专业化。在本次调研中,巴彦敖包的土地流转经验是非常值得借鉴和推广的,通过将土地包给合作社,农村劳动力得到了解放,使其从事其他生产活动成为了可能。正是巴彦敖包土地流转的成功,使得蒙古族家庭有能力和时间从事养殖和打工等其他工作,为增收渠道的扩宽奠定了基础。因此,土地流转的进一步推广对于科右中旗的蒙古族村落生产方式多维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作为土地流转成功的原因之一,较高的承包价格是一个在经验推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此外,专业协会在推动农牧业向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一方面为生产技术的专业化提高提供了支持,另一方面也为社区与龙头企业等其他外部强势组织部门之间建立了沟通渠道,提高了贫困村落和人群的谈判能力。所以进一步发展专业协会,对于提生产和沟通技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此外,鉴于贵力斯台调研中所出现大量外出打工人群拿不到工钱的情况,基层嘎查或苏木也应当逐渐发展为打工提供服务的专业协会,为打工人群提供更安全的就业渠道和法律服务支持,降低打工人群的收入风险。
     
        第四,重视蒙古族传统生产知识,加强教育培训,在农牧交错带开辟新的发展道路。在本次调研的两个社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传统民族生产知识遗失。尽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传统民族生产知识在现阶段仍然是有适用性的。如前所述,由于调研社区的土壤和灌溉方面的缺陷,限制了当地种植业的发展,于是蒙古族村民本能的产生转向畜牧业的想法。可与此同时,由于当地蒙古族弃牧从农已经相当长的时间,使得不少家庭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蒙古族历史上所拥有的那些畜牧养殖知识。即使蒙古族村民现在真的能够获得牛羊,对于不少家庭而言都是从零开始,畜牧养殖的风险并不低。因此,重视蒙古族传统的生产知识和技能是非常重要的,其能够使当地蒙古族在重新转向畜牧生产时能够有效降低风险。但是也必须认识到,蒙古族传统的畜牧方式存在局限性,在历史上就曾经造成过多次灾难性后果,同时其也并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的生产条件和资源禀赋。因此在这个时候,加强现代的教育和培训就是非常有必要的,应当通过现代的生产知识技能进一步提高当地的畜牧业生产能力,使其适应现代生产。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农牧交错带这一特殊自然条件地区,很多问题的复杂性是只有当地人自己才能深刻认识到的。因此当地产业发展的唯一途径就是让蒙古族村民自己将现代生产知识技能与传统乡土民族生产知识相结合,走出自己的道路,而这也是能力建设的根本途径。作为在农牧交错带开辟新发展道路的前提和基础,当地民族传统生产知识与现代教育培训都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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