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减贫信息摘要2013-第十九期

        1 、世界银行面向最贫困国家的基金 A IDA  捐资 0 520  亿美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全球联盟承诺在未来三年为世界银行面向最贫困国家的基金国际开发协会(IDA)捐资 520 亿美元,创出新纪录,推动了加快终结贫困的进程。IDA
    是世界银行实现在世界最贫困国家终结极度贫困和促进共享繁荣的主要工具。此次增资将使 IDA 得以提供度身定制的创新型解决方案,帮助最贫困国家应对它们面临的最紧迫的发展挑战。
    信息来源:世界银行 2013-12-17
        2 、世界银行向刚果(金)提供 0 7700  万美元无偿援助 ,一方面用于对财政部、预算部、计划部等五个部门进行现代化改革,另一方面用于改善政府公务员退休制度管理、发放退休津贴以及新录用 500 名青年公务员。上述援款将可解决
    近 6000 名公务员的退休津贴发放问题,并在司法和技术层面创建长效、可持续的退休制度,从而改善政府公共职能,促进青年就业,刺激经济发展。
    信息来源:ACP 2013-12-25
        3 、 联合国 呼吁共同 弥 补 差距, , 减少 贫困。 。12 月 20 日是“国际人类团结日”,联合国呼吁全球一致联合行动以达成到 2015 年,减少极端贫困、饥饿、疾病和其他社会和环境问题,创建一个更可持续未来的目标。联合国大会指出“国际人类团结日”能促进文化团结和分享精神,这对扶贫很重要。2013 年的主题是“弥补差距,争取在 2015 年前以及之后实现国际发展目标”。
    信息来源:联合国新闻中心 2013-12-20
        4 、 联合国 启 用金融包容 项目 与农村贫困作斗争 。一些联合国机构大力投资金融包容项目,旨在将金融服务带给穷人,使他们减少援助依赖,到目前为止效果显著。金融包容背后的想法是提供金融服务,如给每个人提供信贷、储蓄和保
    险—包括居住在非洲农村地区平均一天只有两美元收入的穷人。如果能将这些服务带给农村贫困人口,他们的生活水平将可以得到很大的提升。
    信息来源:美国之音 2013-12-16
        5 、卢旺达获联合国 0 2800  万美元援助。据当地媒体消息,联合国发展署与卢旺达政府近日签署协议,向卢旺达经济发展和减贫战略二期框架下的 6 个项目提供 2800 万美元支持,其中包括自然资源部机构能力建设、国家环境气候基金、
    生态系统恢复、贫穷与环境倡议等项目。联合国常驻卢旺达代表表示,将向卢旺达社会经济转型领域提供更多支持,称联合国将提供约 4 亿美元,作为向卢旺达经济发展和减贫战略二期提供支持的一部分。
    信息来源:The New Times 2013-12-24
        6 、欧盟恢复对几内亚援助。12 月 17 日,欧盟驻几内亚大使 Philippe VanDamme 宣布欧盟将向几内亚拨付第 10 期欧洲发展基金(FED)的剩余款项共计 2亿欧元,将主要用于良政、改善基础社会服务和改善交通状况。欧盟将在2014-2020 年执行第 11 期欧洲发展基金(FED),主要用于促进几内亚国家机构重建、城市化、环卫工程等。据报道,2013 年,欧盟共向几内亚提供各类援款约计 3000 万欧元。
    信息来源:驻几内亚经商参处 2013-12-23
        7 、非洲发展银行向赞比亚气候变化领域提供 0 3800  万美元资金支持。赞财政部长契克万达与非洲发展银行驻赞代表科威西加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一份关于向赞气候变化领域提供 3800 万美元的贷款协议。据悉,该协议旨在赞卢萨卡省、中央省和南方省的 6 个地区实施有关项目,以提高赞民众抗击气候变化的能力,有助于减少贫困、提高粮食安全。
    信息来源:驻赞比亚经商参处 2013-12-20
        8 、国开行甘肃省 分行探索开发性金融 , 支持扶贫开发的新思路。国开行甘肃省分行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将甘肃庆阳参与式扶贫理念与互助协会机制引入“四台一会”模式,初步形成以“一体系四保障”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庆阳模式”,预计将惠及 8 个县区万余名贫困农户。该行还与庆阳市瑞信村镇银行合作,创立扶贫开发转贷款,今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 2 亿元,用于支持庆阳当地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发展富民产业,带动贫困农户脱贫。
    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2013-12-24
        9 、 广西 完成 农村扶贫开发 “ 十二五 ” 规划中期评估 。评估报告显示:2011年以来的两年半时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成效大,贫困群众得到更多实惠。2012 年,28 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 3000 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 2010 年增长 34.3%和 37.4%,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2.1 个和 5.2 个百分点。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3-12-23
        10 、陕西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实施帮扶项目 1200 多个。2013年,陕西全省544个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下派扶贫干部1536人,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2.1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200多个,为帮扶县引进项目208个、人才113人、技术81项;举办培训班259期,培训人员2万余人次;组织劳务输出3389人,资助贫困学生738人。各参扶单位还在资金项目上给予倾斜和支持,或积极争取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帮扶县县域经济的发展。
    信息来源:陕西日报 2013-12-21
        11 、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部际联系会议 , 推进吕梁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12 月 18 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主持召开 2013 年吕梁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部际联系会议,总结推进吕梁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
    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自 2012 年建立以来,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制,创新扶贫模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扶持吕梁山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会议研究了山西省、陕西省提出的重点帮扶需求,24 个成员单位针对帮
    扶需求作了发言,提出了工作意见。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12-19
        【本月国内外减贫热点专题评论】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促进中国减贫事业大发展(二)
        本期评论将对 2013 年 11 月 12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对中国减贫事业发展作用和影响进行简要评论。
        一、“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使中国减贫事业获得更大推动力
    决定中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从我国建国 60 多年的发展历程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基点是非均衡发展。从城乡来看,通过优先发展城市经济,带动经济快速发展,通过优先建立工业体系,尽快构建新中国工业化发展和现代化框架。这是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实力薄弱情况下一种必然选择。通过非均衡发展,以效率优先,使部分产业、部分区域率先强大。但在经过了建国后 30 年尤其改革开放 30 年后,非均衡发展尤其是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问题和矛盾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要,追求均衡、公平成为时代要求,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成为历史必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必将推进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更快发展。我们知道,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农村,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必将会打破原有的二元经济结构、二元社会结构、二元政策结构和二元制度结构,从而让广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获得更多公平、均等、合理的机会和机遇,消除和减少二元制度本身带来长期性的不公平,30 年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也应该让农民和贫困人口得到最起码公平的分享,这就为中国减贫事业带来更大动力。这个动力就来自政策与制度的均等分享、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成果分享。
        二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产业扶贫发展注入 了 新动力
    决定中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实践证明,依法维护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权,对于贫困地区农村尤为重要,这是贫困地区农民最基础保证。而“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将会为贫困家庭带来更多灵活性,提升增加家庭收入和脱贫的生计能力,为农民产业化扶贫提供新动力和制度保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则是产业扶贫重要载体,也是带动减贫的重要渠道。决定中提出的“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将为农村的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动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贫困地区资金缺乏的困境。
        三、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贫困家庭财产保值增值提供了保障
    决定中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一方面能从制度上让贫困地区的农民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改变贫困地区农民虽然是集体成员,却无法获得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分配权等。积极推进发展农民股份合作,不仅让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有所保证,重要的是“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改变了过去农民在财产权的空缺,有利于贫困家庭获得集体平均的财产性收入,一方面提高收入水平,另一方面提高了长期收入预期。决定中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农村的农户宅基地政策,是我国农村重要政策之一,其缺陷是农民虽然有宅基地,却不能将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只能由农民自己使用,限制了农民对宅基地财产的处置权,也限制了农民通过抵押、担保和转让宅基地等方式,进行财产的保值和增值,进而发展产业和其他经营。宅基地抵押担保和转让,在一定程度上为贫困地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增加了渠道。决定中提出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将现代化的产权交易应用到农村,为贫困地区开展土地产权交易、股权交易、承包权交易、经营权交易、宅基地交易等提供了重要的平台。通过产权交易,为贫困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提高提供了新途径。
        四、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贫困地 区社会经济资源效应提高构建了强大支撑力决定中提出“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变农民工目前不平等待遇,使他们获得收入提升。目前城市中有 3亿农民工,据调研数据显示,贫困地区农民打工收入大多占到家庭总收入一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将会使贫困地区农民家庭收入明显提高。决定中提出“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同样将提升农民的收入和权益。尤其对于征地农民来说,一旦能够考虑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费将会大大增加。我国目前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太低,出现的纠纷也多,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农村资金缺乏的局面,改变目前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的现象,为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资金的支撑力。决定中还提出“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其重要意义体现在:第一,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对
    于目前非农产业发展缓慢的贫困农户尤其重要。贫困地区第一产业比重仍然很高,农业补贴制度和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必将对贫困地区的粮食生产和供应提高保证。第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对于贫困地区尤其是山区、灾害多发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恶劣地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风险规避方式。贫困往往与灾害紧密相关,灾害导致贫困,而贫困又加重了灾害发生,农业保险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灾害风险损害,减少贫困发生的机率和降低贫困程度。“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贫困地区作用更加明显,提升了扶贫总体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专项扶贫压力。通过专项扶贫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合力推动,可以大大增强贫困地区公共服务能力,构建贫困地区在公共服务上的强大支撑力,从而消除城乡之间公共服务上的巨大差别,做大城乡间公平性制度保障。没有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在专项扶贫资金有限情况下,扶贫的总体效果也会削弱。
        五、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将会成为减贫的重要拉动力决定中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以人为本,“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将大中小城市与城镇协调发展,将产业和新农村建设融合发展,对贫困地区通过小城镇建设和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发展来改变贫困面貌事业提供巨大推动力。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就业问题,而且可以凭借小城镇产业与农村联系更加紧密特点,提高产业扶贫的效率。决定中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可以说,这些措施对于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事业有着巨大拉动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将会提高贫困地区农民在城市就业的稳定性。在市场就业的农民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和同等的权利,包括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等的公平性待遇,克服了目前在城市就业农民在待遇上的不平等性和歧视性弊端,这也必将加快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和速度。而户籍制度改革,尤其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等新型政策的实施,必将加快贫困地区农民向建制镇的快速流动,而与其相关的“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等等,是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是历史上改革力度最大、最彻底的一次革命性大变革,必将成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我国扶贫开发和减贫事业也是一次革命,将成为我国扶贫事业的巨大拉动力。当然,具体实施的政策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但不管怎样,改革方向和目标已经明确,改革内容已经清晰,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和区域快速发展也一定会比以前更快。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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